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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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中,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或其他人員是否需要特別標示或填寫於何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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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特別標示。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依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委員身分填列即可,無須於名單中另行註記或填寫於特定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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