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者未收到開通帳號的驗證信件
收到系統通知註冊成功信件,是否要立即將登記證明文件,寄給所屬管轄單位?
註冊帳號需要審核嗎?
事業單位若遺忘帳號,要如何找回呢?
若當初登記的信箱人員已離職,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變更登入密碼嗎?
事業單位無法註冊,是否表示過去已註冊過?若目前無人知悉原註冊資訊,該如何處理?
如何查詢行業別?
一個統編只會有一組勞保證號嗎?
報備時報備檔號無法選取原因為何?
若無勞保證字號,公司要如何登打勞保證字號欄位?
為何勞保證號有分8碼跟9碼?
事業單位維護基本資料送審後,進行報備或職災填報時,會帶入舊資料還是新資料?
公家單位無登記證明文件,需上傳何種文件來佐證
已有管理者權限,如何新增其他事業單位?
歇業/停業如何停止申報
換統編該如何繼續報備或職災填報?
如欲新增帳號,應如何新增?
事業單位異動基本資料,審查時間要多久?
如何修改登入密碼?
申報中的事業單位負責人及代理人如已變更,要在系統何處進行修改?
如何新增分公司資料?
如事業單位暫時不需申報職災統計月報,要如何處理?
詢問報備清單的顯示結果有作廢的報備書紀錄,是否可刪除?
工地報備時若無工地建號要如何填寫?
安衛人員專職/非專職需上傳什麼樣的資料?
工地報備時,工地總金額是否含稅?
數天前就已送出報備,審核狀態一直顯示「待審中」,未變更為留供備查,請問是甚麼情況?
報備時工地業主的資料該如何填寫呢?
工地檔號查無資料
事業單位承攬新工地,若工地人數不足30人,是否也需要報備安衛人員?
若列印報備書時發現轄區錯誤,該如何修改呢?
報備案件流水號什麼情況會變更?
有更改系統的聯絡人,但報備書的通知訊息還是寄到舊有的人員
若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已離職,但前任職事業單位不願意辦理人員異動導致新任職事業單位申報時出現重複報備情形,應如何解決呢?
事業單位人數達幾人要做安衛人員報備?
一個安全衛生人員可以管兩個工地嗎?
安衛人員報備送審後發現資料有誤,該如何修改呢?
如何判別安衛人員是否為專職?
安衛人員報備中的「擔任本職務日期」要如何填寫呢?
有管理績效,但沒有地方可以上傳管理績效公文給勞動檢查機構。
於安衛人員報備中,管理績效欄位是指什麼?
報備案件因契約快到期,如何將報備狀態改為契約結束?
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間超過3個月,需要重新報備嗎?
安衛人員已進行職務異動成功,為什麼列印報備書時仍顯示在上方?
報備時點選離職待補,是否要送紙本文件?
為什麼要線上申報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名冊?
甚麼是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若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名單有異動,是否每一次更新都需要重新報備一次?若職安衛人員資料有異動,委員會是否也要再重新申報呢?
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中,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或其他人員是否需要特別標示或填寫於何欄位?
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中的現任職務和擔任工作,分別要填甚麼?
承攬人勞工該怎麼計算呢?
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報備後,滿180天時收到系統通知,應確認報備人員目前的任職情形,需要在多久內完成確認或辦理相關程序?是否有法定期限?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甚麼時候開始要上系統申報?
離職待補,法規有詳述幾天內要完成補上嗎?
新增職業安全衛生專職人員報備時,是否需先上完相關課程並取得證書後才能辦理報備呢?
若職安人員離職,代理人無相關證照,是否可以代理?
職安人員未異動,但員工人數有增減,是否需要辦理新增報備?
職安委員會名冊,是否為100人以上才需要?
如何查詢安衛人員是否有重複報備狀況?
欲自行列印事業單位的安衛人員設置報備案件之報備書,要如何列印?
進行安衛人員審查時,如發現事業單位選錯轄區單位時,應如何處理?
本次修正填載欄位有哪些?
為什要恢復填報上下班交通事故,以及增加填報欄位資訊?
填報上下班通勤事故案件,地方政府之職災專服員可以提供哪些協助?
上下班交通事故並非職安法第2條定義之職業災害,如果不填報有無罰則?
填報上下班通勤事故案件,是否計入損失次數及總和傷害指數等相關統計?
若未填報上下班通勤事故,是否會被勞動檢查機構催報?
針對「有違反交通法規」是指為何?
填報當月如未能判斷有無違反交通法規,是否仍需填報?
若員工先前發生上下班途中事故,但未於當月完成填報,事後確認屬通勤災害,是否仍需補報?
何時起恢復填報上下班通勤事故案件?
職災填報期限為何?若要補填或修改先前資料是否有限制呢?
若員工於5月11日發生職災,5月12日請公傷假1天治療(未出勤上班),5月13日恢復上班,後續於6月20日請公傷假1天治療(未出勤上班),6月25日及6月26日請公傷假半天治療,則該職災之申報月份及損失日數為何?
若員工於5月11日發生職災,5月12日恢復上班,後續於6月20日請公傷假1天治療(未出勤上班),6月25日及6月26日請公傷假半天治療,則該職災之申報月份及損失日數為何?
有關礦場安全檢查主管機關,與其事業單位申報之職災月報表之審理機關為何?
請問職災檔號如何形成?
若於國外出差期間,發生職業災害或上下班交通事故, 是否需要上系統填報呢?
已經補申報職災統計填報作業,但為什麼還是收到催報信件?
有收到請領勞保職業災害給付之罹災者尚未填報通知,請問該如何進行申報?
上、下班途中發生之通勤災害需填報嗎?
若為永久居留外籍人士已持有身分證,要填寫居留證還是身分證?
為何無法列印職災之回執聯?
收到勞檢新事業單位申報稽催通知,沒有註冊過智能雲,要如何補申報?
複製職災統計月報時,有些月份無法點選複製原因為何?
職災填報時所帶入的轄區如何更換?
進行職災統計月報申報時,如罹災勞工為外籍勞工,申報時應注意什麼?
為何勞保給付勾稽清單查無資料,卻收到未填報的信件通知?
損失日數是否可以輸入非整數天數(1.5天或1/2天)?
事業單位人數達幾人要做職災統計填報?
職業災害統計填報是依據公司的登記地址還是通訊地址?
已於當月填報罹災者資料,但跨月還無法上班,損失日數要該如何填報呢?
如何查詢各轄區的電話?
職業災害統計填報系統工作天數跟工作小時怎麼跟當月實際的上班天數不符?
若上月有人離職或是新進人員那工作日數及時數該怎麼填?
目前職災統計月報法規改成30人以上需填報,那填報月份是從7月份開始還是8月份?
若目前已經 9 月份,漏報7 月份的資料還可以補申報該月的職災統計月報嗎?
若 7 月勞工人數達 30 人,但 8 月僅有 28 人,8 月是否仍需要申報?
每月的職災統計填報, 如果一直都沒有發生職災, 是不是就不用進入系統填寫.
若上下班途中的事故需經過勞保局認定發文,當月也要填報嗎?若之後才收到發文,還可以補申報嗎?
只要有送勞保局認定的職災,皆需要進行職災填報嗎?
若有 4 家分公司,職災月報是不是統一由總公司填寫?
罹災者申報的「失能傷害種類」,如果因上下班途中的車禍或工作受傷,造成一天不能上班,選擇「暫時全失能」適當嗎?
關於事業單位在填寫職災月報時,是否須將承攬人之勞工數填寫於"非屬受僱勞工之其他工作者"欄位中呢?
請問學校單位有公保及勞保人員,申報人數以勞保人數為主嗎?
公務方案統計表中罹災者資料的性質別是指什麼?
如何在系統上查詢事業單位已填報的資料檔案?
工作者登入線上課程是否需要費用?
申請管理者權限時,如分公司或分廠統一編號都一樣,還須填寫「智能雲事業單位彙整授權書」嗎?
如何刪除帳號?
是否可查詢各個工作者的學習狀況?
管理者申請書第七項「事業單位管理者帳號」欄位要填什麼?
勞保給付勾稽功能匯入什麼資料?多久匯入一次?為什麼要匯入?
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之雇主身份一定需要是營利事業登記證上的代表人嗎?
登入智能雲系統後,若未看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設置管理/職業災害統計填報管理」功能,是權限設定問題嗎?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設置、職災統計月報申報,是否規定須由職安衛管理人員負責?